又到年底,
該是對今年向1999市民專線陳情的案件,
做個總結的時候。

今年的案例都是小案,
小到不能再小,
但是一件都沒成功。

去年的案件我以「一段充滿痛苦的過程」當標題,
今年的案件真是不該如何下標,
也許,
「(在台中市)強權即是公理」是今年撥打1999市民專線得到的結論!



先看一個老案件。

最早在前年九月,
當時路過育德園道,
看到當地里長豎立的介紹牌用鐵絲綁在樹上,
後來就寫了一篇「育德果行石刻旁告示牌」訐譙這件事。

今年八月又路過當地,
竟然發現這塊介紹牌還在,
不過卻是用鐵絲綁在另外一棵樹上。

介紹牌:


綁樹的鐵絲:


這地點是公有的園道,
樹也是市府財產,
可不是當地育德里里長的財產。
當場撥打1999市民專線檢舉,
案件編號為「B27647」,
後來有市府官員來電,
說有到現場看過會處理。


11月底,
再度到了現場,
該是驗證的時候。

綁介紹牌的樹上已經沒見到介紹牌,
但樹上的鐵絲綁痕相當明顯。


然後,
就看到,
這個介紹牌出現在另一邊的另一棵樹上!


依舊是用鐵絲綁在樹上!


這存心是在耍弄民眾,
當然立刻再撥1999市民專線,
這次就請1999的服務人員轉達一長串「訐譙」。
講完後,
1999的服務人員卻要給我另一個案件編號,
為了這一點,
我可是半步不讓。
換成另一個案件編號等於這個案件圓滿達成,
這不是太誇張。

過了幾天,
官員來電,
他是說這是建設局的業務,
不是環保局的業務,
已經發文轉到建設局處理。

三個多月的時間,
最後的結論,
竟然變成這不是他們的業務!
然後,
就沒有下文。


12月21日又去看過一次,
介紹牌仍在。


看來市政府是完全不想處理這件事。


縣市合併後,
新聞中常常出現里長訐譙說,
現在的公務員都叫不動,
一定要找議員才有辦法。

不過台中市北區育德里的黃志銘里長果然不太一樣,
公務員都不敢碰一下這個違法的牌子,
能閃就閃,
能躲就躲,
還來個轉移陣地,
當做案件已經解決!

看著園道上到處是用釘子釘上蘭花,
果然是愛幹什麼就幹什麼!


一般民眾這樣做,
不知會被罰多少錢。
當然啦,
現在官員連里長的木牌都動不了!


結論是,
這次要求拆除違法看板的申訴行動徹底失敗。

結語是,
借用一下另一樹上黃大里長掛的看板。


字已經褪色,
上面寫:
:告示
:請家長教導孩童品德教育
:騎完記得將車輛排列整齊
:感謝您的配合
:育德里辦公處 里長黃志銘敬託

真不敢相信!
果然,
在台灣,
xxx最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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