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已經很久,

寫e-mail也沒回應,

今天就訐譙吧。

 

P1610917.JPG

這個老朴樹位於刑務所演武場旁,

是列管的受保護樹木,

編號為「0416001」。

 

P1610920.JPG

樹上掛了一個投射燈,

這真是很不好的示範。

首先放在樹上一定多少會刮到樹皮,

另外固定電線總是會有損傷,

這麼大型的投射燈無論是機體還是投射光都太熱,

長期對樹木都不是好事。

此外,

夜間強光嚴重影響樹木的生理運作,

就像人在熬夜一樣。

 

P1610922.JPG

這棵榕樹位於演武場後方,

受保護樹木編號為「0416002」。

 

P1610925.JPG

這棵樹上也有一個投射燈。

 

P1610928.JPG

後面有另外一棵榕樹。

 

P1610932.JPG

樹上也有一台投射燈。

 

P1520169.JPG

這樣比較有氣氛嗎?

用投射燈向樹木打燈,

這大概是國內景觀工程界的迷思。

 

總之,

投射燈再不拆下來,

我只好前往市議會遞交人民請願案。

 

 

後記:

這件OT案,

算是替胡志強解圍。

至於成效,

聽說經營不是很順利,

還被前市府擺了一道。

 

總之,

台中的OT案跟台北不同,

真的是「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但對照放送局、市長公館等OT案的失敗經驗,

我看真的是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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