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清路光之塔是在2007年完工啟用,

由於是包裹在一項大工程內,

總經費一直不確定。

根據2013年的市政新聞「光之塔研議回歸原有角地機房入口意象本質,不再設置LED設備」,

經費應為13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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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塔早期樣貌

 

當年光之塔落成就引起很多批評,

不過胡志強的市長姓胡團隊並不在意。

面對訐譙,

反而還加碼增設LED電視牆。

根據2013年市政新聞「光之塔興建過程如何決策? 胡市長強調會追究責任」,

造價為11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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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塔加裝LED看板後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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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LED看板工程的介紹廣告

 

雖然耗資一千多萬加碼,

看廣告中的王建民與馬友友並未登場。

因為保固期過後很快就因雷擊損壞,

雖然在2011年花費108萬修復,

但後續因為燈泡損壞需要517萬修理,

最後市府放棄修復,

在2013拆除LED看板,

詳建市政新聞:「光之塔興建過程如何決策? 胡市長強調會追究責任」。

 

由於在議會一直因為光之塔被訐譙,

最後胡志強說要「追究責任」,

詳見市政新聞:「光之塔興建過程如何決策? 胡市長強調會追究責任」。

後來結果如何,

市府並未對外公佈,

目前僅知「都發局簽辦檢討被胡志強退回」,

詳見市政新聞:「光之塔公共藝術造景後續改善 胡市長承諾將究責並重新檢討」。

 

事實上,

這案要究責很簡單,

根據市政新聞「中清路入口意象及環境改善第二期工程完工啟用」,

有這一段:「蕭家旗在啟用典禮上表示,以往的中清路列為後期發展區,受水湳機場禁限建影響,一直未有計畫規劃利用,招牌凌亂、十字路口繁多、小攤商群聚,讓初入台中市的旅客第一印象「哇,好像來到第三世界國家」,嚴重影響台中市形象。」

原來,

都是因為蕭副市長聽到「哇,好像來到第三世界國家」,

就搞出這一大堆既浪費又沒有功用的垃圾。

所以啦,

究責究不出來,

一點都不意外。

 

原本以為光之塔就這樣,

擺著又不花錢,

沒想到今年4月,

竟然看到光之塔在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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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工現場

 

調查後原來是一項「中清路光之塔外型調整及裝置藝術工程」,

在去年11月決標,

今年3月開工,

沒想到胡志強最後竟然再度加碼演出。

根據現場的廣告帆布,

要在光之塔外牆加裝四件裝置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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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告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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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的廣告帆布:裝置藝術「優游自在」

 

沒想到胡志強檢討之後,

竟然是選前繼續花錢,

市民真是太「幸福」。

 

3月開工到現在,

工程也進行好幾個月,

6月底當地里長才出面訐譙

這位里長就住在附近,

竟然現在才出來講,

真是太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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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藝術「優游自在」(今年7月)

 

當年標案評委都覺得楊家凱的設計好

才讓餘弦公司得標

結果被罵後

市府就胡亂添加LED看板與裝置藝術

褻瀆大師的創作。

對照楊家凱要將座獎送給胡志強的舉動

市長姓胡團隊真是台中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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