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縣市合併,
影響最深遠的大概是「四光」:
「錢花光」、「債借光」、「人(公務員人士晉用)用光」、「地賣光」,
當年的後遺症到現在仍未結束。
到了今年,
這次換中央政府,
在垮台前也在搞「四光」。
當然,
「四光」有大有小,
若是連小地方都在搞,
這種政府真的是已經沒有什麼好說。
上週在東區福仁街調查水圳,
突然看到一張國有財產局的標租標示牌,
看到後差點撞牆。
關鍵不在只有23平方公尺,
或是路口的畸零地,
問題在於,
這不是一條「溝」嗎?
由復興路五段看過來。
地上還有水溝蓋,
地下還有溝,
這是排水箱涵。
由福仁街看過來,
這也要出租?
這種地下有排水箱涵的畸零地不能賣,
難道就有出租的價值?
交給社區發展協會進行美化與管理不是比較實際。
瘋了!
不過卻是依法行政!
值得當作教材,
教育老是拿依法行政當作遮羞布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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