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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子派出所位於豐原區豐勢路二段,

是一座日治時期興建的派出所,

不過多年來沒有進行文資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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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子派出所拆除前照片。

 

2012年6月,

當時向市議會提送100件文化資產申請審議的請願案,

就有列入這一棟,

不過一直沒有消息。

過了一年,

收到102年度第四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的開會通知單,

竟然說要進行翁子派出所的審議。

我是因為「台中車站碉堡群」才收到通知,

所以相當驚訝。

 

經過網路搜尋,

發現2013年4月有新聞報導,

詳見公視新聞:「80歲翁子派出所將拆 地方籲保留

有文史耆老陳炎正、議員陳清龍,

看來當地的聲音是很大的。

 

我深怕這件審議是黑箱審議,

急忙連絡搶救活動的發起團體。

留了言之後,

很快,

就被刪了。

經溝通後知道,

因為家庭因素等等,

無法再參與搶救活動,

這...

2013年8月23日只好一人應戰。

 

文資審議一開始,

我講沒兩句,

葉樹姍就說今天審議不討論保留的問題,

只討論保留立面的問題,

問她為什麼,

竟然說是這是會勘的結論。

會勘只有二、三位委員參與,

依據「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

只有「研擬意見,提供會議參考」的功能。

我很想當場訐譙,

算了,

反正葉樹姍聽不懂,

大主任不想懂,

我就講我的。

 

當年興建派出所時並沒有土地轉讓,

導致現狀就是市府佔用,

地主也到近十幾年才有收到租金。

拖了八十年,

地主出於無奈,

只好與豐原分局簽下協議,

贈送給豐原分局將近40%,

拿回剩下的土地。

 

既然派出所不可能廢,

又有文資價值,

那當然要依法徵收,

這才是正確的解決方法。

換一方面,

若是官方認為翁子派出所的建物沒價值,

又不肯徵收,

那應該就要拆屋還地,

將土地還給民眾,

這才對阿。

現在豐原分局應拗民眾的土地,

市府不但不阻止,

文化局還在「助攻」,

這是什麼政府,

當場勸文資委員們不要幫助這件惡行。

 

不過沒人聽進去,

現場只有葉樹姍與文資委員苦勸警方接受保留立面的方案,

還有警方代表與重建案業者一次又一次拒絕,

悍拒十多次,

最後連副主任委員都受不了動怒。

看著豐原分局的小小官,

指著文資委員暢談什麼才有文資價值,

我只能說,

難怪文化局的地位如此低落,

難怪文資審議委員會的決議老是被當成放屁。

不過,

這個「小漢」不是別人給的,

是文化局自己搞來的。

 

我一開始就強調,

「文資審議委員會」是沒有上級的,

比市長胡志強大,

也比總統馬英九大,

不過就這樣,

會議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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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節錄自當天的會議紀錄。

總之,

翁子派出所沒救了。

至於保留立面,

變成「正立面納入新建物設計中」,

根本只是一場笑話。

 

2014年5月9日,

翁子派出所動工典禮,

當然要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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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本來沒打算鬧場,

不過胡志強講什麼「捐地」,

當場訐譙,

大罵「硬拗民地不公不義」。

雖然我離胡志強超過十多公尺,

當場被數十名警察推打,

由於我站在隔壁民地上,

我喊出我又不在你們的地上,

誰再推我,

我就逮捕誰,

他們才住手。

後來那地點的地主要我走,

我只好退到義士祠,

請義士做見證。

現場,

大概只剩義士站在我這邊。

 

今年六月,

與友人路過當地,

順便看看傳說中的「正立面納入新建物設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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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幾乎完工,

另外民地部分也正在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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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立面納入新建物設計中」在哪?

還是「都市設計委員會」不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 」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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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這就是「正立面納入新建物設計中」,

我看,

不只是「小漢」,

大概是「賤民」,

真是文化城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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