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政公園的公共藝術陸續完工,

對於這項2600萬元的公共藝術設置案,

似乎沒人關心。

所以,

我只好再做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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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園的公共藝術雖然是一個標案,

但有四件不同的作品。

這是第一件,

名稱為「台中風物志」,

共有八種圖樣,

作者為川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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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件是草地上的嬉遊《親情》、《友情》,

由黃沛瀅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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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是「用餘光目擊一切」,

有十幾種圖樣,

由崔廣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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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

市政公園運來大量建材,

一開始不知道是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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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才發現原來是要搭建公共藝術,

由 Ed Carpenter 創作的「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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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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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件公共藝術有個總標題,

叫作「光之拓樸」。

 

這真的很怪,

四件作品差異很大,

明明就是四件各自獨立的創作,

唯一的關聯在於同一的政府標案。

我實在不知道,

為什麼名稱與內容差這麼多,

還能拿到標案。

 

「春曉」的番紅花、

「台中風物志」的市花市樹市鳥、

「用餘光目擊一切」的人生百態、

「草地上的嬉遊」的不鏽鋼螺墊,

與「人文溫度」、「歷史深度」、「城市文化」有什麼關連?

更讓人猜不透。

 

「光」?

這什麼「光」?

我無法再談下去,

各位自己找找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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