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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很多篇文章,
常常引用一段關於「減法」的名言:
「他一直覺得市府就是市容的最大殺手,希望大家在台中市街道景觀上能用「減法」,不要濫加些不倫不類的東西,破壞市容。」
詳見市府新聞:「台中公園假日快捷酒店8月進駐 市長指示做好配套」
雖然口中喊「減法」,
但是雙手還是一直做「加法」,
今天就來看一件「加法」。
力行路與雙十路交岔口:
前方是孔廟圍牆,
綠瓦紅牆,
外加「跑....馬....燈」。
在公家機關「跑馬燈」氾濫成災的今天,
連孔廟都搞這套,
真是「不斷用加法」!「繼續用加法」!「持續用加法」!
至於「跑馬燈」右下方,
則是「公佈欄」。
「公佈欄」是有點用,
但設在這裡地點對嗎?
有人看嗎?
更不用說有如狗皮膏藥。
沿著雙十路往北,
有更大的「公佈欄」。
最後到了側門,
也有另一座「公佈欄」。
設這麼多「公佈欄」幹嘛?
消耗預算?
要設也要設在出入口,
不然誰會看阿!
設在正門似乎不好看,
我看就免了,
在側門設一個大的就夠用了,
也比較不會影響景觀。
至於市府的算術是否很差勁,
這就不是本人所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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