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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慶興堂地址為西屯區安和路115號,
位於安和自辦重劃區的範圍內。
經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文資審議通過,
並於2009年8月6日依法公告為歷史建築。


以下引用自「張慶興堂正身」的歷史建築公告表

登錄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價值。
(二)表現時代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
(三)具稀少性,不易再現。

說明:
「張慶興堂」位於張家祖廟之北側,佔地約3,000 平方公尺,於昭和1(1926)年由
張光月所興築。張光月之父張朝榮為籌募經費興建張家祖廟之張姓族人代表發起之首,
其祖廟現為臺中市市定古蹟。兩棟建築形制完整且緊密,其群聚效果顯示臺灣傳統家族
於在地開墾、發展歷史與族親間具有不可斷之淵源關係。
「張慶興堂」之彩繪為本歷史建築特色,為日治時期臺灣著名的彩繪師劉沛先生之作
品。公廳內有完整的玻璃彩繪十五件一組,內容有花鳥、人物、書法的表現;步架彩繪
亦為劉沛先生之畫作,有寓意官祿代代相傳「太師少師圖」、迎春寓意「催耕喚雨」圖,
每件都是劉沛先生日治昭和時期的精彩的作品,如此形式完整的作品全臺只有兩處,「
張慶興堂」為其一。另外正身左右兩側墀頭有日本歌舞伎與中國傳統戲劇交趾陶偶對場,
檐柱為洗石子及柯林西式柱頭,顯示傳統建築及彩繪與日治時期文化之藝術融合。




案發時刻:
2009年8月11日晚間10點多

案發時在場人士:
開怪手工人數名、張姓屋主數名、東興公司林女士

警方的角色:
屋主報案後約40分後到達現場




案發後現場情況(2009年8月12日):

安和自辦重劃工地:


張慶興堂全景:


張慶興堂正身(正面):


張慶興堂右護龍:


張慶興堂正身(側邊角度):





土地開發商回應:

寶慶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和自辦重劃承包商,寶成國際集團):
「寶慶開發總經理陳志聲指出,僅替安和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做土地重劃開發的代工角色,不需要執行地上物拆除,拆除動作與寶成集團絕對無關」
根據自由電子報:「6日甫公告為歷史建築 張慶興堂一夜成廢墟」

東興土地重劃有限公司(寶慶開發請來的下游承包商):
「東興開發董事長馬倉國也說,房子產權是別人的,他不可能說拆就拆,也否認與拆除事件有關。」
根據自由電子報:「6日甫公告為歷史建築 張慶興堂一夜成廢墟」




官方回應:

台中市長胡志強:
「胡志強下令警局協助調查,找出誰所為,負起社會道德責任。同時,市府行文文建會,請中央修法,才能保護歷史建物。」
根據中廣新聞:「歷史建物被拆 胡志強下令找元兇負責任」




後來發展:
兩年來,
台中市政府並未找到兇手,
無人負起任何責任,
無論是開發商、地主、官員、重劃會。


文建會提報寶成國際集團老闆蔡其瑞、蔡其建為「第一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保存貢獻獎」得主,
並在2009年9月16日於台北市西門紅樓公開頒獎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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