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至今已經四年多,
市長也換了一位,
不過後遺症還很多,
依舊產生很多問題。
大雅生命藝術館是納骨塔,
興建在原本大雅鄉第七公墓範圍內。
在縣市合併生效前的空檔,
大雅鄉公所發包這項名為「大雅鄉第七公墓納骨塔興建工程」的案子。
標案在2009年12月15日決標,
決標金額為1億3290萬元。
原鄉公所介紹(位於學府路)
然後問題就來了,
因為根本不符很多法規,
建好恐怕拿不到使用執照。
市府只好變更設計,
導致工程不斷延宕,
原本兩年的工期,
一直到去年底才完工。
至於內裝,
據說要到今年八月才能開幕。
大雅生命藝術館正面。
側邊,玻璃帷幕大樓。
隔壁棟,抄很大!
兩個問題,
政治人物留下來的爛攤子總是很難處理。
看看合併後清查的資料,
一大堆也不是多老的建物,
都沒有建照、使用執照,
更不用說能符合各項規定。
大魄力帶來大爛攤,
這些都不是想收拾就能處理。
至於當事人,
沒有人有事情,
真是幸福台中。
第二,
不能一次到位的工程,
最後一定延宕,
有時還浪費更多錢,
像是蓋個活動中心發包N次。
當然啦,
大雅生命藝術館今年應該就可以解決,
至於其他更誇張的案例,
不知會不會禍延更下一任市長。
總之,
真是台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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