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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的人一定先會問,
什麼是「駐在所」?

地方上的警政機關,
可分成縣(市)警察局、分局、分駐所、派出所、駐在所。

每個縣(市)設置縣(市)警察局,
是地方警政主管機關,
管轄各地分局。

分局則是設在鄉(鎮、市、區)的位階,
管轄各地派出所。
不過由於各地的鄉(鎮、市、區)人口、土地不均,
常常一個分局就管轄好幾個鄉(鎮、市、區)。
至於不是分局所在地的其他鄉(鎮、市、區),
則會設置分駐所(規模與功能跟派出所差異不大)。

一般的派出所(分駐所)的轄區,
會分成幾個「警勤區」,
分派員警負責當地勤務。

但是一些警勤區,
沒辦法與其他警勤區聯合實施共同勤務,
就會特別設置「駐在所」,
由駐在所的員警單獨執行勤務。

雖然駐在所通常設在偏遠的地點,
不過台中市第二分局就在台中公園內,
設置了「台中公園駐在所」,
專門負責公園內的治安,
地點就在日月湖碼頭旁邊。

這棟建築有兩樓(北區自由路二段237之1號),
一樓為駐在所,
二樓為公園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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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在照片右邊,
還有另一個房間,
則是員警值夜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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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照片在2007年8月拍攝,
但在今年四月,
卻看到駐在所人去樓空(門口告示是寫,去年12月28日就遷移了)。

3.jpg

後來發現,
駐在所「流浪」到台中公園網球場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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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上網查詢(當然是前往台中市政府官網),
從市政新聞中發現這篇「台中公園日月湖畔將增設咖啡座 半年內完成」。

竟然要將這棟建築翻修,
改裝成咖啡座!

由另外一篇「台中公園假日快捷酒店8月進駐 市長指示做好配套」,
看來胡市長「客人就要來了,趕快想想辦法,讓客人源源不斷」這個想法,
導致駐在所「流浪到邊疆」,
當然假日快捷酒店、日曜百貨這兩個案子就是導火線。


由於當時一直關切東大墩土丘上的爪哇合歡(詳見April 13, 2008 東大墩孤丘施工紀實),
所以常常去台中公園。
結果在五月下旬,
發現駐在所搬離了台中公園網球場管理室。

5.jpg

駐在所結束流浪,
又回到原地。

6.jpg

門前還有花籃,
可能那時才剛搬回來。

7.jpg


到了上個月,
台中公園的翻修工程大部分都完工了,
但咖啡座仍一點動靜都沒有。

面對這件「台中公園駐在所流浪記」,
我只能說真是神奇!

至於客人是否源源不斷,
理論上,
這就不是HERETIC的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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