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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BLOG很花時間,
也導致最近越寫越少,
要寫的題材越積越多,
沒辦法,
每次出門都會撞見各種怪事。

最近再寫寫看…….


東光園道(近旱溪街口):


這個樹就位於園道上,
看起沒什麼特別,
不過近看......

近看:


樹上竟然有固定夾!


BLOG到目前寫了一千多篇,
遇到的怪事也夠多了。
至於這件事,
要回到一年前。


一年前:


同一棵樹,
樹上掛有會發光的電線。
所以,
是懸掛時違法用釘的,
拆除時也沒有將固定夾清除!


以前省轄市時代,
那時的「臺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就准許民眾申請在行道樹上懸掛燈飾,
縣市合併後,
去年公佈的新法「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也有類似的規定。

總之,
市府準備了一個免費的方案,
讓民眾可以在公有的行道樹上懸掛燈飾,
用來廣告招商、自爽、促進公益形象!

市府將權力放出去了,
至於管理,
根本就沒有,
才會有這種怪事發生。


至於這是誰幹的?
是某建商?
是某家特種行業?
還是某公益法人?
理論上這就不是HERETIC的業務範圍
請洽胡志強、黃國榮、蔡炳坤、徐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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