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一開始在台北市引進時,
經歷一段慘重失敗,
後來在北市府高額補貼下終於大賺錢,
並在媒體包裝下成為成功的範例。
接著,
這種模式傳到國內各地,
地方政府紛紛投入。
在台中市,
首先在2012年12月發包給鼎漢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規劃,
2014年4月進行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發包,
接著在2014年7月18日三處示範站正式啟用。
這是位於市政府的租賃站,
可以確定的一點,
減少的是機車的停車位。
這是秋紅谷的租賃站。
人行道用來經營iBike,
這沒有問題嗎?
至於右邊那些並不是人行道,
那是經貿專用區(秋紅谷)因應都市計劃退縮的區域。
人行道就是人行道,
怎能亂用?
iBike應該要移到秋紅谷的範圍內才對。
人行道禁止停機車,
卻可以經營iBike,
這是哪國的法律?
對了,
這是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的法律。
這地點在五權西路大眾銀行前。
在這裡設置交通局竟然會核准,
真是腦殘。
將人行道拿來給iBike使用,
這要行人走哪裡?
至於紅色人行道右邊那些是私人土地,
哪天要蓋房子就沒了。
這是位於逢甲商圈的租賃站。
簡單來說,
停車位消失了。
台中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從無到有,
有相當多的問題。
首先,
當年發包給鼎漢公司進行規劃時,
竟然請經營公共自行車的業者擔任審查委員,
嚴重影響該規劃案的公正性。
接下來,
交通局根據規劃報告進行系統建置,
採用高額補貼的方式進行,
就是市府花一億元由得標廠商在2年內建置60個租賃站、1500台自行車,
並經營7年(103/04/08-110/04/30),
結束後將設備轉移給市政府。
設備由市府出錢,
廠商賣設備先賺一筆,
接下來廠商的7年營運,
只需要躺著賺,
這樣就叫成功的公共自行車系統?
再來,
所謂期滿之後的的移轉給市政府,
根本是一個不可能事情。
因為這些設備都有專利,
別家廠商是無法接續使用的,
最後只會變成一個無法變革的錢坑。
明年市政府編列3000萬補貼民眾騎乘iBike,
等於是保證3000萬的營業額。
未來建置的租賃站越多,
使用次數越多,
補貼金額恐怕會逐年上漲,
就像市公車8公里補貼,
是個停不下來的錢坑。
現在就是這樣,
公共政策難以理性討論,
使用者付費因為政客與民眾,
將永遠無法穩定建立。
市府不會倒?
扣掉明年預定要借的180億,
舉債額剩260億。
眼看著就要到達財政天花板,
這除了愚蠢之外,
沒有別的形容詞。
未來的市民遇到福利被大幅刪減時,
請向資深市民訐譙,
因為這些人浪費掉了市府的資源。
也許有人會喊冤,
但我認為這一點也不冤枉,
都是自找的。
有人會說即將要換市長了,
可以加以改變,
但這是不可能的事。
因為市府已經跟人家簽約,
若是不照著合約繼續走,
到時候被告敗訴賠更多。
當然這只是一個小炸彈,
至於其他的未爆彈,
都簽約了,
除了一個一個連環爆,
我看已經無法挽救。
13年來市民自己的選擇,
自認無辜的,
恐怕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