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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總是重演,
今天就來看一個「無政府」案例。
去年選舉前,
再度前往南屯區文山里槌球場,
當然,
已經花大錢改建成籃球場。
這地點是停車場用地,
尚未開闢,
是由南屯區公所興建球場,
並交給文山里辦公處管理。
隔了四年,
重回嶺東路側,
雖然槌球場已經變為籃球場,
不變的是仍然張貼競選廣告,
四年前的案例詳見:文山槌球場與小康市場選舉廣告
這是四年前自由時報的報導。
4年前的選舉,
當時這個案子正在搞大中,
不過卻洩漏,
很快的就有這篇新聞來消毒。
將公有設施當成私人恩惠,
明明違反一堆法令,
卻沒有任何處置,
真是「無政府」,
難怪四年後又重演。
現場看板有這條「本球場除台中市政府或里辦公處選舉活動外,一律不對外租借」,
「里辦公處選舉活動」?
這種使用規則到底是哪個主管機關審核通過?
真是「無政府」。
到底哪條法令准許公有設施張貼選舉廣告?
理論上這就不是HERETIC的業務範圍,
請洽胡志強、程泰源。
至於四年之後會不會重演?
請洽林佳龍、程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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