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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30日

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及台中市政府共同簽署推動「台中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供應台中港工業專區使用」的合作意向書,

詳見市政新聞:都市污水再利用創三贏 市府與中央合作催生臺灣第二座再生水廠、經濟部水利署新聞:一滴水至少用兩次~中央地方聯手催生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供應臺中港工業專區案

 

污水處理後再利用,

這個案看起來很好,

網路上找不到一點反對的聲音。

但事實上,

這個案子問題太大,

市府應該拒絕才對。

 

反對的理由很多,

首先,

光是耗資43億埋設28公里管線,

就根本太愚蠢。

既然福田污水廠就在南區,

所以這些回收水就應該就近使用,

臺中工業區、精密機械園區、大里工業區等都不遠。

耗費巨資埋管線送到台中港,

這根本沒道理。

 

再來,

網路上有一份「臺中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水再生利用案例分享」,

這是由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製作的簡報,

對於這個案件有詳細的介紹

根據致謝,

可以知道資料來源是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來自「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供應台中港工業專區可行性規劃」計畫的部分成果。

 

第33頁截圖

未命名.jpg  

看到沒有

這條管線非常浩大,

難怪要花四十多億來興建。

沿途要大量徵收民地,

要通過營埔遺址、船仔頭遺址,

施工的後遺症(想想中科放流管埋好後不斷塌陷),

更要與「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第二期計畫(台中廠二期計畫)」、「台中生活圈四號線大肚段道路」爭地。

這三個案都在計畫中,

道路、天然氣管、輸水管三案路線大量重疊,

都要利用烏溪河堤興建,

真是太瘋狂。

 

第12頁截圖

未命名2.jpg

我的天阿,

根本是為○○○○量身打造。

天文數字的建置費全民買單,

真是不公不義。

 

回收水再利用是一定要做的,

但耗費巨大的社會成本只為圖利特定有力者,

這實在太扯。

雖然這是中央的案子,

市府大概也不用出錢,

但市府配合這種不公不義的建設案,

這是不對的。

市府應該要重新提出正確的方案,

以便宜簡便的方式,

就近將再生水提供給各界使用,

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最後,

海線不是已經有污水廠?

怎不用那邊的回收水?

大概又是不能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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