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清路光之塔是在2007年完工啟用,
由於是包裹在一項大工程內,
總經費一直不確定。
根據2013年的市政新聞「光之塔研議回歸原有角地機房入口意象本質,不再設置LED設備」,
經費應為1370萬。
光之塔早期樣貌
當年光之塔落成就引起很多批評,
不過胡志強的市長姓胡團隊並不在意。
面對訐譙,
反而還加碼增設LED電視牆。
根據2013年市政新聞「光之塔興建過程如何決策? 胡市長強調會追究責任」,
造價為1130萬。
光之塔加裝LED看板後樣貌
加裝LED看板工程的介紹廣告
雖然耗資一千多萬加碼,
看廣告中的王建民與馬友友並未登場。
因為保固期過後很快就因雷擊損壞,
雖然在2011年花費108萬修復,
但後續因為燈泡損壞需要517萬修理,
最後市府放棄修復,
在2013拆除LED看板,
詳建市政新聞:「光之塔興建過程如何決策? 胡市長強調會追究責任」。
由於在議會一直因為光之塔被訐譙,
最後胡志強說要「追究責任」,
詳見市政新聞:「光之塔興建過程如何決策? 胡市長強調會追究責任」。
後來結果如何,
市府並未對外公佈,
目前僅知「都發局簽辦檢討被胡志強退回」,
詳見市政新聞:「光之塔公共藝術造景後續改善 胡市長承諾將究責並重新檢討」。
事實上,
這案要究責很簡單,
根據市政新聞「中清路入口意象及環境改善第二期工程完工啟用」,
有這一段:「蕭家旗在啟用典禮上表示,以往的中清路列為後期發展區,受水湳機場禁限建影響,一直未有計畫規劃利用,招牌凌亂、十字路口繁多、小攤商群聚,讓初入台中市的旅客第一印象「哇,好像來到第三世界國家」,嚴重影響台中市形象。」
原來,
都是因為蕭副市長聽到「哇,好像來到第三世界國家」,
就搞出這一大堆既浪費又沒有功用的垃圾。
所以啦,
究責究不出來,
一點都不意外。
原本以為光之塔就這樣,
擺著又不花錢,
沒想到今年4月,
竟然看到光之塔在動工。
動工現場
調查後原來是一項「中清路光之塔外型調整及裝置藝術工程」,
在去年11月決標,
今年3月開工,
沒想到胡志強最後竟然再度加碼演出。
根據現場的廣告帆布,
要在光之塔外牆加裝四件裝置藝術。
工程告示板
現場的廣告帆布:裝置藝術「優游自在」
沒想到胡志強檢討之後,
竟然是選前繼續花錢,
市民真是太「幸福」。
3月開工到現在,
工程也進行好幾個月,
6月底當地里長才出面訐譙。
這位里長就住在附近,
竟然現在才出來講,
真是太搞笑。
裝置藝術「優游自在」(今年7月)
當年標案評委都覺得楊家凱的設計好,
才讓餘弦公司得標,
結果被罵後,
市府就胡亂添加LED看板與裝置藝術,
褻瀆大師的創作。
對照楊家凱要將座獎送給胡志強的舉動,
市長姓胡團隊真是台中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