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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政公園的公共藝術陸續完工,
對於這項2600萬元的公共藝術設置案,
似乎沒人關心。
所以,
我只好再做壞人。
市政公園的公共藝術雖然是一個標案,
但有四件不同的作品。
這是第一件,
名稱為「台中風物志」,
共有八種圖樣,
作者為川貝母。
這兩件是草地上的嬉遊《親情》、《友情》,
由黃沛瀅創作。
第三件是「用餘光目擊一切」,
有十幾種圖樣,
由崔廣宇創作。
今年五月,
市政公園運來大量建材,
一開始不知道是做什麼。
後來才發現原來是要搭建公共藝術,
由 Ed Carpenter 創作的「春曉」。
完工後情況。
這四件公共藝術有個總標題,
叫作「光之拓樸」。
這真的很怪,
四件作品差異很大,
明明就是四件各自獨立的創作,
唯一的關聯在於同一的政府標案。
我實在不知道,
為什麼名稱與內容差這麼多,
還能拿到標案。
「春曉」的番紅花、
「台中風物志」的市花市樹市鳥、
「用餘光目擊一切」的人生百態、
「草地上的嬉遊」的不鏽鋼螺墊,
與「人文溫度」、「歷史深度」、「城市文化」有什麼關連?
更讓人猜不透。
「光」?
這什麼「光」?
我無法再談下去,
各位自己找找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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